各业务指导单位、各学生社团:
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、共青团中央《关于印发〈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党[2020]13号)、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、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《关于印发《安徽省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》(皖教工委[2020]168号)、《黄山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校党发[2024]73号)等文件要求,为全面落实我校学生社团提质培优工作,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,规范管理,提升水平,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,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。现面向全校选聘2026-2027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聘任计划
本年度拟为学生社团聘任指导教师,社团指导教师一年一聘,每个教师指导1个社团,每个社团配备1名指导教师。
二、选聘条件
1.政治过硬。有坚定的政治信仰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思想政治觉悟高,坚持“立德树人”,关心学生成长,热爱学生社团工作;
2.品德高尚。为人公道,作风正派,有大局观念;团结同志,助人为乐,诚实谦虚,有奉献精神,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;
3.工作认真。对社团工作有自己的理解,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较强的事业心,积极主动,勤于思考,勇于创新,帮助学生社团科学地制定工作计划,开展各项活动,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,提高学生主动获取知识、掌握技能的能力;
4.为人师表。热心于社团指导教师工作,做学生的知心朋友,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、写作能力和组织能力。
5.思想政治类,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必须是中共党员。
三、选聘方式
社团指导教师选聘采取“双向选择”原则,竞聘教师选择拟指导社团,学生社团在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选择社团指导教师。如社团未能成功在上述程序中聘请到指导教师的,由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根据社团实际需求协助社团聘请指导教师。
1.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即可直接续聘,无需填表;
2.拟更换指导教师的社团:指导教师竞聘者须填写附件《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》,报业务指导单位团委或部门党支部组织推荐:经报所在业务指导单位党委(党总支)研究后,将推荐人选于9月25日前将《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》交到校团委;
3.评议审定: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进行审定;
4.结果公示:审定后,公示聘任名单,无异议后,予以聘任。
四、相关待遇
1.年度考核合格社团的指导教师,将颁发社团指导教师聘书;
2.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给予指导教师一定奖励;
3.对考核优秀的指导教师在绩效工作、职称评聘、评奖评优中给予政策支持。
附件: 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
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
2026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