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团委、团支部:
为促进共青团工作规范化建设,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(中青联发〔2023〕14号)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(中青发〔2019〕8号)相关要求,对各学院团委本年度基础团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,具体安排如下。
一、活动时间
10月15-22日
二、工作内容
就本年度老生团支部换届选举、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与团支部成立选举、意识形态常态化教育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 自查阶段
各学院团委按照要求完成自查,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,纸质盖章版提交校团委组织科,电子版发到hsxytw@163.com。
2. 分组督导(检查)
督导(检查)工作以组别为单位,在各组负责人的带领下,以督导组的形式,分别开展相应工作,详细督查本项工作的开展。
第一组:
成 员:汪洋、张瑞
督导(检查)对象:化学化工学院、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、数学统计学院团委
第二组:
成 员:陈伟龙、李晟
督导(检查)对象:旅游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建筑工程学院团委
第三组:
成 员:吴永祥、史梦翔
督导(检查)对象:机电工程学院、体育学院、艺术学院团委
第三组:
成 员:董转年、程锦
督导(检查)对象:文学院、文化与传播学院、教育科学学院团委
四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团员意识形态相关工作。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到团员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,严格落实团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做到严格审核把关,强化日常教育与管理,并做到及时报备、恰当处理、且程序规范合理。
2.严格规范团支部成立(换届)工作流程。各学院团委要指导基层团支部科学设置团的基层委员会,严格选举纪律,督促工作开展,不断强化基层团的组织建设。
3.严格落实“三会两制一课”等制度。各学院团委要指导基层团支部要组织化开展“推优”、团员发展等基础团务工作,科学开展工作、发挥组织作用、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为党的事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努力。
特此通知
共青团黄山学院委员会
2025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