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5年基础团务工作督导检查事项的通知

发布者:团委发布时间:2025-09-25浏览次数:10

各学院团委、团支部:

为促进共青团工作规范化建设,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(中青联发〔202314号)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(中青发〔20198号)相关要求,对各学院团委本年度基础团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,具体安排如下。

一、活动时间

1015-22

二、工作内容

就本年度老生团支部换届选举、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与团支部成立选举、意识形态常态化教育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1.   自查阶段

    各学院团委按照要求完成自查,于101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,纸质盖章版提交校团委组织科,电子版发到hsxytw@163.com

2.   分组督导(检查)

督导(检查)工作以组别为单位,在各组负责人的带领下,以督导组的形式,分别开展相应工作,详细督查本项工作的开展。

第一组:

  员:汪洋、张瑞

督导(检查)对象:化学化工学院、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、数学统计学院团委

第二组:

  员:陈伟龙、李晟

督导(检查)对象:旅游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建筑工程学院团委

第三组:

  员:吴永祥、史梦翔

督导(检查)对象:机电工程学院、体育学院、艺术学院团委

第三组:

  员:董转年、程锦

督导(检查)对象:文学院、文化与传播学院、教育科学学院团委

四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团员意识形态相关工作。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到团员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,严格落实团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做到严格审核把关,强化日常教育与管理,并做到及时报备、恰当处理、且程序规范合理。

2.严格规范团支部成立(换届)工作流程。各学院团委要指导基层团支部科学设置团的基层委员会,严格选举纪律,督促工作开展,不断强化基层团的组织建设。

3.严格落实“三会两制一课”等制度。各学院团委要指导基层团支部要组织化开展“推优”、团员发展等基础团务工作,科学开展工作、发挥组织作用、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为党的事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努力。

特此通知 
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共青团黄山学院委员会 

       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925